
依申請調取的證據由“申請人”在庭審中出示,并由“當事人”質證;我不明白,這個“申請人”是行政機關,那個”當事人“是行政機關對嗎?
答: 你好,提出申請的當事人一般是行政機關,另一個當事人是對方。雙方都是當事人。
老師,書本上的第(2)條不太理解為什么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做出的調解不能申請行政復議?雖然民事糾紛是民事訴訟或者仲裁的事情,但是行政機關做出了調解不能找它嗎?
答: 它只是調解,不是本職范圍內的具體行政行為,不能申請行政復議??梢灾俨没蛎袷略V訟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不服行政機關做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做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不能申請行政復議,這是為什么,我對這句話不理解,老師可以幫我通俗的解釋一下嗎
答: 不服行政機關做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這是內部管理,可以按公務員的相關人事制度與管理規定,申訴。但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不能申請行政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