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復議的排除事項(2)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其它處理,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請問老師,這里的仲裁指的是仲裁庭的仲裁嗎
答: 你好,是的向仲裁庭仲裁
依申請調取的證據由“申請人”在庭審中出示,并由“當事人”質證;我不明白,這個“申請人”是行政機關,那個”當事人“是行政機關對嗎?
答: 你好,提出申請的當事人一般是行政機關,另一個當事人是對方。雙方都是當事人。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為什么 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不能申請行政復議
答: 因為行政復議適用的是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法律關系,行政處分屬于內部行政關系,不適用行政復議法。對行政處分不服,可以申請復核或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