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0-05-25 15:51
你好,研發費用可加計扣除金額應該小于等于賬面研發費用總額
相關問題討論

因為其他相關費用的扣除限額為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10%,超過部分不允許加計扣除,所以需要調整。由于可扣除限額=(65.56-1.36)/(1-10%)*10%=7.13,那么經限額調整后的其他相關費用=1.36。
2020-06-08 17:45:02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第一條至第六條規定,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包括:1.人員人工費用;2.直接投入費用;3.折舊費用;4.無形資產攤銷;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6.其他相關費用。其中其他相關費用是指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第二條第(三)項規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在計算每個項目其他相關費用的限額時應當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通知》第一條第一項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中的第1項至第5項的費用之和×10%/(1-10%)。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小于限額時,按實際發生數計算稅前加計扣除數額;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大于限額時,按限額計算稅前加計扣除數額。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執行指引(1.0版)》第二條第(十八)項規定,研發費用“其他相關費用”限額計算的簡易方法,財稅[2015]119號文件參照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的相關規定,明確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它相關費用,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97號公告進一步明確了該限額的計算:應按項目分別計算,每個項目可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都不得超過該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部分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7號)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部分表單及填報說明,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填報說明明確,第34行“(七)經限額調整后的其他相關費用”:根據研發活動分析匯總填報。
綜上,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并分別計算每個項目其他相關費用的限額。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小于限額時,按實際發生數計算稅前加計扣除數額;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大于限額時,按限額計算稅前加計扣除數額,再將上述不同項目稅前加計扣除數額匯總后填列在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第34行“(七)經限額調整后的其他相關費用”中。
2020-05-19 12:28:14

第34行“(七)經限額調整后的其他相關費用”:根據研發活動分析匯總填報。就是你賬上其他分類,但是有限額,也就是總研發費用的10%。
2020-04-15 17:18:53

第2行“本年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項目數量”填報行次,納稅人僅需填寫本年研發項目中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項目數量。這里填寫了嗎
2019-04-23 17:23:05

第44行“允許扣除的研發費用合計”應填報金額=本年費用化金額+本年形成無形資產攤銷額+以前年度形成無形資產本年攤銷額。
2019-03-20 14:25:52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
豐富的黃豆 追問
2020-05-25 15:53
徐阿富老師 解答
2020-05-25 15:56
豐富的黃豆 追問
2020-05-25 15:56
徐阿富老師 解答
2020-05-25 15:57
豐富的黃豆 追問
2020-05-25 15:58
徐阿富老師 解答
2020-05-25 16:00
豐富的黃豆 追問
2020-05-25 16:02
徐阿富老師 解答
2020-05-25 16:09
豐富的黃豆 追問
2020-05-25 16:10
徐阿富老師 解答
2020-05-25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