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合同履行中,債權人撤銷權部分,債務人的有償轉讓(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第三人要怎樣才算善意才能使得不可以撤銷,就是在我看來債務人的有償轉讓第三人不可能不知道啊,那怎么會存在善意這種情況呢,
答: 您好,比如債務人轉讓一部手機,手機真正價值6000,但是轉讓時只賣2000,我們知道二手手機貶值厲害,所以第三人可能覺得2000也是合理的,此時第三人就是善意的。
老師b選項也是根據債權債務全部轉讓原當事人從合同中退出么
答: 可以這樣理解的,同學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債權轉讓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債權轉讓須經債務人同意 B.債權轉讓后,受讓人不能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 C.因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由讓與人承擔 D.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不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答: C(1)選項A:債權人轉讓債權的,無須債務人同意,但是應當通知債務人。(2)選項B:債權轉讓后,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如抵押權,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3)選項D: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提問#合同轉讓在完全轉讓的情況下,通知到債務人時,原債權人退出合同關系,新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向自己履行義務,無需經債務人同意,老師能麻煩對這條文舉個例子嗎?沒理解意思。
主合同對保證責任的影響,其中債權人轉債權,保證債權同時轉讓怎么理解?保證合同是書面訂立的,由保證人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如果債權人轉讓了債權,那保證人是否需要重新向債權受讓人出具新的保證書呢?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后面這句: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沒懂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