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有個知識點不太明白,合同法中: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并且其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為什么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消?受讓人不冤枉嗎?為什么要讓受讓人去背讓與人的債務?規定里只說了讓與人把債權轉給受讓人了,并沒有說讓與人在轉移債權的同時把債務也轉移給受讓人了???
安詳的小蝴蝶
于2020-08-14 15:36 發布 ??1967次瀏覽
- 送心意
閻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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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與人,即出讓債權的當事人;
可以這么理解:甲欠乙20萬,乙欠甲5萬,乙要把甲的20萬債權全都轉讓給丙,甲可以主張把乙欠甲的5萬抵銷,只能轉讓15萬的債權。
2020-08-15 09:11:24

你好,新收入準則里新加了合同資產、合同負債的內容。這個是在例題里講的。具體屬于哪一步,咱們可以討論一下
2020-05-08 21:48:54

你好,就是A欠B錢,B又欠C,轉讓后,這時候C要A還錢不需要經過A同意
2020-07-19 11:21:29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擔保人的擔保屬于人的擔保,人的擔保中又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一般保證的情況下,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前提是借款人無力償還,擔保人才承擔保證責任。如果該擔保屬于一般保證,在借款人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借款人的財產,但不能強制執行擔保人的財產。 連帶保證即雙方對保證的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為連帶保證,或者明確約定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此種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或者保證人承擔付款責任,二沒有先后順序的限制。在此種情況下,如果債權人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即使借款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擔保人也不得以此對抗債權人,而應履行付款義務,法院可強制執行擔保人的財產,工資亦在其內。
2.擔保合同無效時,只能產生締約過失責任,責任范圍的確定取決于債權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擔保人和債權人對無效合同的過錯程度等因素。具體區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主合同無效致使擔保無效時擔保人的責任,無論主合同的無效應歸責于債權人還是債務人,還是雙方都有過錯,也無論無效的結果導致的是返還原物,還是賠償損失,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都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債權人無過錯的,因擔保人的無效擔保行為造成主合同債權人損失的,擔保人應根據其過錯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該種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債務人與擔保人違反法律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以及惡意串通欺騙債權人而締結擔保合同的情形。
(三)主合同無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擔保人明知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為其提供擔保的,因擔保人的無效擔保行為造成主合同債權人經濟損失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主合同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四)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主合同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2020-06-10 08:12:41

這個是合同規定,和代位權沒有關系的
2017-12-12 08: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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