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填寫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酬時,帳載金額是不是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酬貸方發生額,而稅收金額是不是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酬借方發生額
答: 就是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的借方本年累計 賬載金額一般與稅收金額一致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職工薪酬賬載金額是賬套里面的應付職工薪酬貸方余額,稅收金額和實際發生額是賬套里面應付職工薪酬的借方余額對嗎?匯算清繳是職工薪酬是怎么調整的
答: 對,就是這個方向的,只要你的工資在會算清繳前發放的,是都可以扣除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匯算清繳工資薪金是填寫應付職工薪酬借方發生額,還是貸發發生額
答: 匯算清繳工資薪金是填寫職工薪酬的借方發生額,即對應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借方,表明公司到應付職工薪酬的本期支出金額。在會計中,工資薪金科目一般屬于一級科目,包括應付職工薪酬(借)、應交稅費—工資薪金稅(貸)、應付職工薪酬準備(借)、工資發放(貸)四個科目,這四個科目均作為一級科目在會計制度中被強制納入。 匯算清繳工資薪金的繳納過程主要有兩部分,一部分是企業工資薪金的總額,另一部分是企業本期欠繳的落后稅費,其中企業工資薪金的總額必須繳納完成,落后稅費企業有權利選擇性繳納。 拓展知識:匯算清繳工資薪金的繳納應當繳納的五項費用有: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其中,住房公積金和失業保險金是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其他三項費用只需要企業繳納。
老師,請問我5月匯算清繳的職工薪酬,賬載金額填應付職工薪酬2019年貸方本年發生額,實際金額是填截至到2020年4月應付職工薪酬2019年借方發生額嗎?
老師,我是去年11月份接手的公司賬目,今年匯算清繳的時候,發現前面的會計,工資并沒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那么實際發生額是不是就不用根據應付職工薪酬借方填寫?
請教一下,請教一下,今年匯算清繳的應付職工薪酬表中賬載金額和實際發生額,因12月分的工資今年1月分發放,實際發生額那應該如何填寫呢,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