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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為什么銷售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計入稅金及附加,而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要計入成本,不都是銷售應稅消費品嗎?為什么不同呢?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如果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則消費稅不計入成本,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則消費稅計入成本,還用區分售價是否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嗎
老師問下,委托加工物資是應稅消費品的,收回后直接銷售,加工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入成本,委托方在銷售時還得交消費稅,入了成本的消費稅不得抵扣的話,它不就交了兩次消費稅嗎


秦歌 追問
2020-05-04 22:30
慧老師 解答
2020-05-05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