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想問的是,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是5年?還是知情后沒有行使撤銷權,期限是5年?
答: 你好 是發生之日起五年內,不管你知不知道
老師,怎么區分:附條件、附生效、附期限、附解除的法律行為?
答: 您好 有具體題目嗎?可以拿出來分析一下。 明天下雨,我就送你禮物,這屬于附條件,明天可能下雨也可能不下。 兒子到十八歲,我就送給他禮物。這是附期限,十八歲一定會到來。 期限一定會到來,而條件不一定會達到。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怎么理解上述兩句話?
答: 你好,顯失公平 欺詐 脅迫 是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的或脅迫結束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就是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的或脅迫結束之日這個時間必須是上述民事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行使撤銷權,


朔夜明珠 追問
2020-02-08 09:12
老江老師 解答
2020-02-08 09:14
朔夜明珠 追問
2020-02-08 09:17
朔夜明珠 追問
2020-02-08 09:18
老江老師 解答
2020-02-08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