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銷售黃金飾品 消費稅計稅依據(jù)是怎么算
答: 你好,1. 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金銀首飾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13%或征收率3%) 2.金銀首飾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也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金銀首飾的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3.帶料加工的金銀首飾,應按受托方銷售同類金銀首飾的銷售價格確定計稅依據(jù)征收消費稅。沒有同類金銀首飾銷售價格,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5%)
老師,關于消費稅,抵償債務不是以最高銷售價格為計稅依據(jù)嗎?
答: 同學你好 應稅消費品抵償債務時,消費稅是按最高售價計算,就是選項D;增值稅是按平均售價計算的,就是選項A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你好,采用賒銷方式銷售的應稅消費品,消費稅計稅依據(jù)是什么?
答: 你好,具體是銷售什么應稅消費品?


安靜的網(wǎng)絡 追問
2020-02-08 00:05
安靜的網(wǎng)絡 追問
2020-02-08 00:06
安與逸老師 解答
2020-02-08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