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 )的納稅人。如果該納稅人四項服務銷售額的占比符合條件,則可以適用加計抵減進項稅額的政策。
答: (一)本公告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 )的納稅人。如果該納稅人四項服務銷售額的占比符合件,則可以適用加計抵減進項稅額的政策。
答: 你好; 你具體是想問什么?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 )的納稅人。如果該納稅人四項服務銷售額的占比符合條件,則可以適用加計抵減進項稅額的政策。
答: 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