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那個無規定期限勞動合同里的就是那個用人單位滿一年都沒有簽合同,那其實簽合同的日期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是簽合同的時間,還是滿了一年的第一天為簽合同時間
純真的大地
于2019-10-28 10:25 發布 ??780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9-10-28 10:26
入職一年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視為無固定期合同
但是單位還是要補簽書面勞動合同,日期從入職開始,合同期限是“無固定期”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相關問題討論

入職一年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視為無固定期合同
但是單位還是要補簽書面勞動合同,日期從入職開始,合同期限是“無固定期”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2019-10-28 10:26:05

就是合同到期,除了職工自愿不再續簽合同,其他的,單位都要對職工進行補償
2019-09-12 10:07:16

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全同的情形:(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合同限制性規定:(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病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這兩者是不可能同時滿足的,
2015-02-08 20:20:36

訂一年或三年
2016-10-28 12:04:18

對的同學,你這樣理解是正確的
2020-03-15 14:46:46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