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招用一名員工,用工已滿一個月,但未滿一年。這名員工不肯與單位簽勞動合同,現在單位想與他終止勞動關系。請位單位需支付補償金嗎?
純潔
于2019-10-12 16:16 發布 ??761次瀏覽
- 送心意
彩麗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審計師
2019-10-12 16:19
你好,要支付補償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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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囉闷趯儆谟霉し脚c勞動者之間的考察期,在這個期間內,勞動者可以無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勞動合同。而用工方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區分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若因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其他勞動者個人原因導致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例如:勞動者違紀、造成重大損失、刑事犯罪、勞動教養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時,用工方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2019-07-17 18:16:37

你好,要支付補償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019-10-12 16:19:22

這兩種情況扣繳個人所得稅適用的政策是不同的。對于內退員工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應當先按照內退后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的所屬月份進行平均,并與領取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減除當月費用扣除標準,以余額為基數確定適用稅率,再將當月工資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減除費用扣除標準后,按適用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而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金,在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三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已工作年限數(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度工資薪金,計算出單月稅款額之后,乘以月份數,計算出稅款總額。如果企業職工是從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的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2021-07-09 13:29:44

您好,同學,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023-04-01 13:47:46

您好,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經濟補償你這個屬于三個月的工資
2021-12-05 11: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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