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chǎn)成本法轉(zhuǎn)公允價值發(fā),里面的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的金額怎么算,有沒有案例
奮斗的時光
于2019-09-12 11:20 發(fā)布 ??6590次瀏覽
- 送心意
張艷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省會計領(lǐng)軍人才,中級會計師,中級經(jīng)濟師
2019-09-12 11:24
甲企業(yè)將原價為100萬元,已計提折舊20萬元,已計提減值準備10萬元,賬面價值為70萬元,已對外出租兩年的一棟寫字樓于2008年1月1日,決定將其由成本模式轉(zhuǎn)換為公允價值模式計量。轉(zhuǎn)換當日該寫字樓的公允價值為78萬元(或70萬元,或65萬元),甲企業(yè)按凈利潤的10%計提盈余公積。
1. 公允價值78萬元>賬面價值70萬元時:
(1)借:投資性房地產(chǎn)——成本 78
投資性房地產(chǎn)累計折舊 20
投資性房地產(chǎn)減值準備 10
貸:投資性房地產(chǎn) 1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8(78-70)
(2)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0.8 (8×10%)
貸:盈余公積 0.8
2. 公允價值65萬元<賬面價值70萬元時:
(1)借:投資性房地產(chǎn)——成本 65
投資性房地產(chǎn)累計折舊 20
投資性房地產(chǎn)減值準備 1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5 (70-65)
貸:投資性房地產(chǎn)100
(2)借:盈余公積 0.5 (5×1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0.5
3. 公允價值70萬元=賬面價值70萬元時:
借:投資性房地產(chǎn)——成本 70
投資性房地產(chǎn)累計折舊 20
投資性房地產(chǎn)減值準備 10
貸:投資性房地產(chǎn)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