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提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分錄
答: 你好 借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0月26日開了發票給別人。是不是開發票給別人的時候,做賬就要“計提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了?如果我等到次月繳納附加稅的時候,做賬再一起“計提并繳納”可以嗎?請問“計提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分錄,以及“繳納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分錄分別是怎么寫?分錄是這樣寫嗎?計提:借:營業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繳納: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貸:銀行存款?
答: 你好,你是應該在10月份做計提,11月份做繳納稅金分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3月計提的附加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在四月申報繳納時免稅,怎么做分錄
答: 做反分錄沖回稅金及附加還是做營業外收入?


tiamo 追問
2019-08-27 09:42
meizi老師 解答
2019-08-27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