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凡凡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經濟師
2019-08-25 11:16
你好,國家對殘疾人創業的扶持政策為《關于扶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意見》,具體扶持政策如下:
二、提供合理便利和優先照顧
(四)殘疾人在登記個體工商戶、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濟實體,或登記各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時,相關部門應提供合理便利,優先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五)政府和街道興辦貿易市場,設立商鋪、攤位,以及新增建設彩票投注站、新增建設郵政報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務網點時,應預留不低于10%給殘疾人,并適當減免攤位費、租賃費,有條件的地方應免費提供店面。
三、落實稅收優惠和收費減免
(六)殘疾人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有關規定免征增值稅;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52號)有關規定免征增值稅。殘疾人個體就業或創辦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
(七)殘疾人創辦的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并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有關規定,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八)對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勞動所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減征幅度和期限減征個人所得稅。
(九)對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按照有關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性收費;征得行業協會商會同意,適當減免或降低會費及其它服務收費。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待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補繳。
(十)殘疾人創辦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門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經營場所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照民用標準收取。





魚丫丫 追問
2019-08-25 11:43
凡凡老師 解答
2019-08-25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