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個稅優惠政策?
勿匆匆
于2018-07-27 17:41 發布 ??950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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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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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inance.sina.cn/2018-02-06/detail-ifyremfz5619142.d.html這個是最新殘疾人優惠政策
2018-07-27 17:52:16

根據有關規定,對于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優先核發營業執照,工商、衛生、公安、房管、勞動、城管、文化等部門減半收取有關規費,并在場地、攤點、攤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殘疾人員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營業收入,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予以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殘疾人從事商業經營的,如營業額較小,未達到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殘疾人員個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的,免征增值稅。對農村殘疾人,減免義務工、公益事業費和其他社會負擔。對各類殘疾人工療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予以減免稅收和管理費。
盲人就業仍以個體私營和組織起來從事保健按摩為重點,飯店、浴室、保健康樂機構等有按摩業務的服務行業和社會醫療機構的按摩推拿科室,應優先錄用有按摩技術并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盲人按摩人員。
另外,國家對殘疾人福利性事業組織和城鄉殘疾人個體勞動者,實行稅收減免政策。國稅部門對生產銷售供殘疾人專用的假肢、輪椅、矯形器,經批準免征增值稅;對殘疾人工商戶從事其他經營所取得的應征增值稅的收入,按適用稅率(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地稅部門對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從事個體經營所得,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對殘疾人員個體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殘疾人個體工商管理費、個體協會會員費予以酌情減免。
殘疾人個體工商戶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和復印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以及申請減免報告書直接向當地國稅、地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經批準后予以減免。
2019-01-22 12:12:00

這個呀 每個地方 應該都有相應的減免政策的
不過 工資這一塊個稅減免 中央沒有統一政策 要看各個地方哈
2020-07-14 14:29:12

同學好,殘疾人本人的工資可以免交個稅,但需要備案
2018-12-03 13:57:39

殘疾人創業就業可享減免稅優惠
據國務院新聞辦發表的《平等、參與、共享:新中國殘疾人權益保障70年》白皮書介紹,中國有8500萬殘疾人。大規模減稅降費紅利落袋,很多身殘志堅的殘疾人實現穩崗增收甚至自主創業,減稅降費穩了社會民生。
相關稅收優惠
殘疾人創業免征增值稅
【享受主體】
殘疾人個人
【優惠內容】
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為社會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
殘疾人,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勞動條件和勞動意愿的精神殘疾人。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六)項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52號)第八條
殘疾人就業減征個人所得稅
【享受主體】
殘疾人人員
【優惠內容】
殘疾人員所得,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
【享受條件】
減稅的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第一款
吸納殘疾人就業單位可享稅收優惠
福利企業充分利用、落實殘疾人就業扶持和就業促進政策措施,推進創新、質量、效率變革,促進動能轉換,帶動經濟效能不斷提升。
陜西寶雞圭彬光電設備有限公司現有職工41人,其中殘疾職工13人。公司負責人鄧游介紹說,今年公司享受殘疾職工工資所得稅匯算清繳100%加計扣除,以及福利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稅收優惠,共減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51.9萬元,企業稅負下降近5個百分點。
鄧游表示,企業享受到更多稅收紅利,也更加注重科技創新。目前該公司已獲得高新技術認定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公司未來發展將更加穩健有力。
北京華商電燈有限公司負責人李錚告訴記者,公司招用殘疾人共計35人,近3年累計享受崗位補貼14.5萬元,企業所得稅合計加計扣除971.1萬元。今年1月個人所得稅改革后,前10個月,公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同比下降79.6%,企業發展預期越來越好。
天津市兆川機電制造廠法定代表人王兆和同樣感慨良多,他向記者介紹說,今年制造廠享受安置殘疾人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606萬元,所得稅匯算清繳殘疾人的工資加計扣除170萬元,此外還享受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176.3萬元。他們把節省下來的稅款投入到研發和技術創新,提升了企業在機電行業的競爭力。
相關稅收優惠
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和個體戶增值稅即征即退
【享受主體】
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納稅人),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一個納稅期已交增值稅額不足退還的,可在本納稅年度內以前納稅期已交增值稅扣除已退增值稅的余額中退還,仍不足退還的可結轉本納稅年度內以后納稅期退還,但不得結轉以后年度退還。納稅期限不為按月的,只能對其符合條件的月份退還增值稅。
【享受條件】
1.納稅人(除盲人按摩機構外)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5%(含1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機構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5%(含1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5人(含5人)。
1.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3.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
4.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納稅人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5.納稅人納稅信用等級為稅務機關評定的C級或D級的,不得享受此項稅收優惠政策。
6.如果既適用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又適用重點群體、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干部等支持就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可自行選擇適用的優惠政策,但不能累加執行。一經選定,36個月內不得變更。
7.此項稅收優惠政策僅適用于生產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提供營改增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稅目(不含文化體育服務和娛樂服務)范圍的服務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稅收入的比例達到50%的納稅人,但不適用于上述納稅人直接銷售外購貨物(包括商品批發和零售)以及銷售委托加工的貨物取得的收入。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52號)
2.《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3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
特殊教育校辦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即征即退
【享受主體】
特殊教育校辦企業
【優惠內容】
1.對安置殘疾人的特殊教育學校舉辦的企業,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
1.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下同)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3.在計算殘疾人人數時可將在企業上崗工作的特殊教育學校的全日制在校學生計算在內,在計算企業在職職工人數時也要將上述學生計算在內。
【享受條件】
1.特殊教育學校舉辦的企業,是指特殊教育學校主要為在校學生提供實習場所、并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企業。
1.納稅人(除盲人按摩機構外)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5%(含1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10人(含10人)。
3.納稅人納稅信用等級為稅務機關評定的C級或D級的,不得享受此項稅收優惠政策。
4.如果既適用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又適用重點群體、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干部等支持就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可自行選擇適用的優惠政策,但不能累加執行。一經選定,36個月內不得變更。
5.此項稅收優惠政策僅適用于生產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提供營改增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稅目(不含文化體育服務和娛樂服務)范圍的服務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稅收入的比例達到50%的納稅人,但不適用于上述納稅人直接銷售外購貨物(包括商品批發和零售)以及銷售委托加工的貨物取得的收入。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52號)第三條
1.《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3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
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對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
【享受主體】
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
【優惠內容】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享受條件】
1.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并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在企業實際上崗工作。
1.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企業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3.定期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實際支付了不低于企業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4.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設施。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項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員就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0號)
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主體】
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
【優惠內容】
減征或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條件】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月平均實際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占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高于15%(含15%)且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高于10人(含10人)的單位。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第一條
來源:《中國稅務報》《“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匯編》言稅
來源:稅屋網”
2021-12-24 17: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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