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我公司女員工產假期間,每月應發工資5000,實發工資3000(代扣代繳社保2000)。2019年4到8月,4月6天產假,其他月份整月。產假天數128天,津貼25000.現在涉及到補發員工津貼。有以下幾個問題:1.用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2.4月6天的工資如何計算?應發工資?21.75??6嗎?
答: 你好 需要看你們公司制度 你們四月份代扣代繳了多少社保?
員工已經離職但想在讓公司繼續代扣代繳社保,請問公司要怎么操作呢?還是僅僅不繼續發工資而已?謝謝
答: 你好,那代扣代繳的社保相當于企業給這個這個員工按照社保金額發工資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別人社保可以在我們單位代扣代繳嗎?要做到工資表里去嗎?
答: 你好,原則上是不可以的,因為他不是你們員工,最好做成你們員工,發工資上保險


微小的部分 追問
2019-08-04 15:51
佟老師 解答
2019-08-04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