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納稅義務時間怎么判定,是以簽合同的時間嗎
答: 你好 一般是符合收入確認的條件產生了納稅義務
老師好,想請問下,分期付款銷售的情況下,有幾個點,我不是很清楚: 1、如果有書面合同規定第一次收款的時間, a、這個時間是否一定是要具體到某個日期? b、該銷售行為納稅義務的時間,金額是否是合同總金額? 2、如果書面合同沒有具體規定時間,比如說,只說9.30前收第一筆款項(比如:總貨款的20%),那么這個時候,納稅義務時間和金額是怎么確定的?
答: 1.這個時間是具體時間,金額是你收款金額。而不是合同總金額 。 2.沒有具體 時間,那么就是在9.30屬于納稅義務 發生時間,款項就是20%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師,請問:納稅義務時間的確認,是以發貨時間,合同簽訂時間,還是客戶付款時間呢?
答: 你好,按發貨時間確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