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處得工資,社保繳費工資怎樣核算
蔡金紅
于2018-12-18 11:48 發布 ??1596次瀏覽
- 送心意
小黎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8-12-18 11:56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它情形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第二條規定,凡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第十條規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納稅申報地點分別為:
(二)在中國境內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因此,從中國境內兩處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當按照規定選擇并固定在任職、受雇的一地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辦理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其工資、薪金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多退少補。具體計稅方法,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
您好這是舊的個稅法的規定,您可以進行參考,2019.1.1會發布新的個稅法,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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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它情形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第二條規定,凡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第十條規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納稅申報地點分別為:
(二)在中國境內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因此,從中國境內兩處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當按照規定選擇并固定在任職、受雇的一地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辦理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其工資、薪金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多退少補。具體計稅方法,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
您好這是舊的個稅法的規定,您可以進行參考,2019.1.1會發布新的個稅法,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差別
2018-12-18 11:56:15

您好,要合并申報個人所得稅,但是社保基數看他交社保的公司給他發的工資金額確定。
2018-12-06 21:03:20

他的社保基數如果沒有低于你們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話,就是3200
2019-01-03 20:03:36

你好~在一個單位繳納
2019-01-25 16:57:26

你好,生產經營中的工資福利社保包括計入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的工資福利社保的,不限于是計入費用的工資福利社保
2017-12-22 0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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