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勞動者不同意定力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要支付每月雙倍工資嗎?
答: 除非你有證明證明是他故意不簽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7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老師這句話對嗎
答: 是1個月,而不是7個月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好,這兩道題:一個寫的: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間已經超過用工之日起1年,王某只能要求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的前一日(共計11個月)的2倍工資。一個寫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補簽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到底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補簽勞動合同的前一日還是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的前一日
答: 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是用工之日起1月的次日開始算。如果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都還沒簽,那么就是滿一年的前一日。一年開始的時間視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在一年之內簽訂了,就是簽訂的前一天。


???? 安歌 追問
2018-11-25 12:24
小瓊老師 解答
2018-11-25 13:07
???? 安歌 追問
2018-11-25 14:44
小瓊老師 解答
2018-11-25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