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鄒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相關問題討論

可以不計提的。。。。。。。
2015-10-31 10:25:48

你好,是的,需要先計提,然后支付
2018-10-30 17:17:50

你好,是的
2017-03-28 13:20:15

您好,一般按企業會計準則處理賬務的單位,要計提工會經費和教育經費。請參考以下內容,謝謝。
1、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
1.1、根據2006年12月公布的《企業財務通則》:
第四十四條 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以及職工住房貨幣化分配的財務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專項用于企業職工后續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
工會經費按照國家規定比例提取并撥繳工會。
1.2、企業會計準則第 9 號——職工薪酬(財政部財會[2014]8號):
第二條 職工薪酬……...短期薪酬具體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短期帶薪缺勤,短期利潤分享計劃,非貨幣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第七條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規定的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計算確定相應的職工薪酬金額,并確認相應負債,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1.3、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15版)
三、關于社保支出的會計處理
新準則規定,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規定的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計算確定相應的職工薪酬金額,并確認相應負債,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2、稅法規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四十一條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第四十二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可以遞延】實際支出部分。
2.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63號):
經國務院批準,現就高新技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1、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本通知所稱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注冊在中國境內、實行查賬征收、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3、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2.3、財政部 全國總工會 國家發改委教育部 科技部 國防科工委人事部 勞動保障部 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稅務總局 全國工商聯關于印發《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財建[2006]317號 ):
為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以下簡稱《決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6〕15號,以下簡稱《意見》)….
三、切實保證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足額提取及合理使用
(一)切實執行《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2]16號)中關于“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的規定,足額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要保證經費專項用于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的教育和培訓,嚴禁挪作他用。
2.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4號):
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財政部頒布的《工會會計制度》,以及財政票據管理的有關規定,全國總工會決定從2010年7月1日起,啟用財政部統一印制并套印財政部票據監制章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同時廢止《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為加強對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管理,現就工會經費稅前扣除憑據問題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7月1日起,企業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會經費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678號)同時廢止。
2.5、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0號):
為進一步加強對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管理,現就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稅前扣除憑據問題公告如下:
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的地區,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也可憑合法、有效的工會經費代收憑據依法在稅前扣除。
3、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2007
第四十七條 ……
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企業未按照國家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或者挪用職工教育經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處罰。
3.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1996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承擔對本單位的職工和準備錄用的人員進行職業教育的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法規定。
3.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
第六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
3.4、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
六、依靠行業企業發展職業教育,推動職業院校與企業的密切結合
(二十一)要認真落實“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的規定,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主要用于企業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的教育和培訓。企業新上項目都要安排員工技術培訓經費。
3.5、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2]16號)
六、多渠道籌集資金,增加職業教育經費投入
19.各類企業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的規定實施職業教育和職工培訓,承擔相應的費用。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素質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要保證經費專項用于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的教育和培訓,嚴禁挪作他用。企業技術改造和項目引進,都應按規定比例安排資金用于職工技術培訓。對不按規定實施職工職業教育和培訓,經責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企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收取其應當承擔的職業教育經費,用于本地區的職業教育。
以上就是本文全部內容,認真的閱讀,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2017-06-29 23:12:37

一般企業: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個體工商戶等:
企業實際發生的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在其計稅工資總額的2%、14%、1.5%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工資沒有扣除標準了,直接按實際發生的扣除。其中職工教育經費如果當年發生不足扣除比例的,可結轉下年繼續扣除。
2016-08-24 17: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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