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納稅營業額或銷售額不超10萬元(季納稅營業額或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減免性質代碼 列”選擇“其他”,并在第9列錄入減免金額 我在填附加稅的表的時候看到的,這是什么意思
答: 你好,就是月度收入低于10萬,季度低于30萬的企業,可以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月納稅營業額或銷售額不超10萬元(季納稅營業額或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公司9月開了發票12萬元營業額,超了減免條件中的“月銷售額不超10萬”,但是我們18年第三季度就只有這12萬的收入,“季度營業額沒超30萬元”,那么,這兩個附加稅還能減免嗎?
答: 只要季度不超過30萬,就可以免征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月納稅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請問老師,這個政策可以告訴我是幾號文件發布的嗎?
答: 你好,《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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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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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老師 解答
2018-10-0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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