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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是由國家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性考試,一般由省級財政部門組織,考試及報考時間全國各省有差異。該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地自行編制教材及安排考試時間的政策,考試大多涉及《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與實務》(或為《會計實務》與《會計基礎知識》)、《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通過后可獲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是從事會計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條件,是證明能夠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準入證",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必經之路,它是一種資格證書,是會計工作的"上崗證",不分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作出修改,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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