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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國稅系統機構設置與廣東省內行政區域設置相一致,按照省、市、縣(區、市)三個行政層級,按每一個行政單位設立一個國家稅務局計,共設157個國家稅務局,其中正廳級1個、副廳級1個、地市級19個和一個2011年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新成立的深汕(尾)特別合作區國家稅務局(正處級)、縣區級135個。2011年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新成立的深汕(尾)特別合作區國家稅務局(正處級),由省局直接管理。省局機關設14個處室,1個直屬單位,5個正處級事業單位,3個副處級事業單位。另設1個機關黨委辦公室(思想政治辦公室)和1個離退休干部處。2011年經上級同意新設廣東省電子稅務管理辦公室(正處級)。
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掛牌成立,標志著原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原廣東省地方稅務局正式合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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