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
確定
為保護專利而收取的費用。 (法律法規對申請人申請專利以及專利權人維持專利需要繳納的費用都有明確規定,所有收費作為行政規費全部上繳國庫。專利法第68條規定:"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應當按照規定繳納費用"。
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專利收費(國內部分)中的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委托關系的變更),PCT(《專利合作條約》)專利申請收費(國際階段部分)中的傳送費。
應網絡實名制要求,完成實名認證后才可以發表文章視頻等內容,以保護賬號安全。 (點擊去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