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并無具體規定清查的時間,而是根據特定的需要,對有關的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債權債務所進行的臨時的清查。
不定期清查的適用情況:
(1)有關財產物資、貨幣資金的保管人員變更時 ,要對其負債保管的財產物資、貨幣資金進行清查、核對,以明確各自的責任。
(2)發生自然損失和意外損失后,要對受損財產進行清查,以查明損失情況。
(3)上級主管單位、財政部門、銀行及審計部門進行檢查和審計時,應根據需要,依檢查的要求和進行清查,以驗證會計核算資料的可靠情況性。
(4)會計主體隸屬關系改變時,要對所有財產物資、債權債務、貨幣資金進行清查,以摸清家底。
與定期清查的區別:
定期清查按照預先計劃安排的時間對財產進行的盤點和核對。時間一般在年末、季末、月末進行。而不定期清查指事前不規定清查日期,而是根據特殊需要臨時進行的盤點和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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