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購的會計處理

發出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由于回購價大于原售價,因而應在銷售與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并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公司購回商品時,
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借:其他應付款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售后回購,簡述售后回購的會計處理
答: 售后回購,是指銷貨方在售出商品后,在一定的期間內,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又將其售出的商品購買回來的一種交易方式.《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應用指南規定:采用售后回購方式銷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按期計提利息,計入財務費用.有確鑿證據表明售后回購交易滿足銷售商品確認條件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稅收上將售后回購分解為銷售和購買兩項行為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售后回購與售后租回會計處理
答: 你好,售后回購是相當于融資,要計算利息費用。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銷售后又回購的商品會計上怎么處理
答: 看個例子,希望能幫到您。【問】我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去年7月因為資金緊張,與甲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出售一批木材給甲公司,合同約定價格為50萬元(不含增值稅)。合同還約定今年1月初,我公司以53萬元(不含增值稅)的價格回購這批木材。木材的成本價為40萬元,材料發出并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 請問我公司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答】此時公司要做以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585000 貸:其他應付款 5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5000 借:發出商品 400000 貸:庫存商品 400000 每月末: 借:財務費用 5000 貸:其他應付款 5000 回購時: 借:其他應付款 5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90100 貸:銀行存款 620100 借:庫存商品 400000 貸:發出商品 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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