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人員的獎金要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
工資、薪金所得的范圍,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單位職工取得的獎金應并入職工個人當月工資,一并計算繳納"工資、薪酬"個人所得稅.
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勞務費的個人所得稅要怎么計算呢?
答:勞務費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具體如下,根據相關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分為以下幾種情況進行處理:
1、每次勞務報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800元的費用;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稅率為20%.
比如說,A銷售人員當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200元個稅;
2、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稅率為20%.單次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萬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例如:當月提成5000元,則要交5000×(1-20%)×20%=800元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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