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資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房地產是否免契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號)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包括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自然人與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免征契稅。
母公司以房地產對全資子公司增資,交契稅嗎?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資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資產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國稅函[2008]514號規定:公司制企業在重組過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權屬對其全資子公司進行增資,屬同一投資主體內部資產劃轉,對全資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權屬的行為,不征收契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4號)第七條(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無償劃轉,不征收契稅)的規定,認定為“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的劃轉行為”,不征收契稅會計學堂整理的。
有網友說,將子母公司這種房地產出售關系已經屬于投資范疇,那么全資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房地產不能免契稅,如果你覺得有道理可以和會計學堂老師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