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名下掛了非正常戶應該怎么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1號)對經稅務機關派員實地核查,查無下落的納稅人,如有欠稅且有可以強制執行的財物的,稅務機關應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納稅人無可以強制執行的財物或雖有可以強制執行的財物但經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仍無法使其履行納稅義務的,方可認定為非正常戶。
對于財務人員名下掛了非正常戶如何解除,因為你當時沒有變更,現在只能找到原來的單位,他叫正常注銷稅務登記就可以了。單注銷“財務負責人”是辦不了的,只有非正常戶轉為正常戶就可以辦了。
非正常戶解除申請條件與資料:
(一)申請條件
1、要在整改限期內完成整改并依法繳納罰款。
2、提供的申請資料齊全、準確、真實。
(二)辦理材料
1、《解除非正常(證件失效)戶申請書》一式兩份。
2、《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及罰款收據復印件。
對于非正常戶解除申請條件與資料,現在您比較清楚了,因此對于財務人員名下掛了非正常戶應該怎么解除您現在是知道了。更多會計知識,盡在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