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對子公司投資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2020-06-26 09:2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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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母公司會向子公司進行投資,集團對子公司投資屬于一種商業借貸行為,不夠稱購銷關系,集團對子公司投資需要繳納印花稅嗎?會計學堂小編通過本位為您解答如下,如果本文又解決您的問題可以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并將本文分析給小伙伴.

集團對子公司投資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集團內部使用的有關憑證征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號)文件規定:對于企業集團內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體之間自愿訂立、明確雙方購銷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1、母公司對其全資公司投入資金,子公司掛在"其他應付款",只能表明母子公司之間是一種借貸關系.

2、如果是母公司的投資行為,轉入"注冊資本",母公司賬冊上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同步調整,此時可以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的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由于投資入股合同或協議不在上述列舉范圍之內,因此無論是否就投資業務簽訂了合同或協議,均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集團對子公司投資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什么情況下要交印花稅?

1、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的,訂單不貼花.經濟業務中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情況下,只需就購銷合同貼花,對訂單無需貼花.

2、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納稅人和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或個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如企業向股東借款是企業進行融資的一種方式,和股東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都不屬于金融機構,則無需印花.

3、承包經營合同.承包經營合同在印花稅稅目中并沒有列舉,不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企業和政府、上級主管部門簽訂的承包經營合同,以及企業內部實行的承包、租賃合同,不屬于財產租賃合同,無需印花.

4、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無需印花.企業所簽訂的已貼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載權利義務關系尚未履行完畢,需繼續執行合同所載內容,即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該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沒有增加,無須再重新貼花.

5、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單位和委托方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權限和責任的,不屬于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6、貨運代理企業和委托方簽訂的合同和開出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在貨運代理業務中,委托方和貨運代理企業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貨運代理企業開給委托方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不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7、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對于托運快件行李、包裹業務,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花.

8、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對"集團對子公司投資需要繳納印花稅嗎"的解答,印花稅這個稅種只針對于購銷關系進行征收,而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投資明顯不屬于購銷關系,子公司計入其他應付款實際上就是一種單純的借貸行為,因此不構成印花稅的征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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