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付款轉實收資本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答: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實收資本是指企業的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我國實行的是注冊資本制,因而,在投資者足額繳納資本之后,企業的實收資本應該等于企業的注冊資本。所有者向企業投入的資本,在一般情況下無需償還,可以長期周轉使用。由于企業組織形式不同,所有者投入資本的會計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除股份有限公司對股東投入的資本應設置“股本”科目外,其余企業均設置“實收資本”科目,核算企業實際收到的投資人投入的資本。
對于其他應付款轉實收資本,其會計分錄具體做法如下:
(1)收到其他應付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xx
(2)其他應付款轉入投資款:
借:其他應付款-xx
貸:實收資本-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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