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空調另外提供安裝的稅率怎么算

2019-10-28 16:0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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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空調與提供安裝都屬于增值稅應稅行為,但稅率上銷售與修理一樣,與安裝不一樣,所以我們需要分開核算,會計學堂的小編針對銷售空調另外提供安裝的稅率怎么算這個問題整理了一些參考資料,大家不妨往下看看吧.

銷售空調另外提供安裝的稅率怎么算

答:根據《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

(四)建筑服務:是指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筑服務.

2.安裝服務: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療實驗設備以及其他各種設備、設施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被安裝設備相連的工作臺、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以及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

第三章 稅率和征收率

第十五條增值稅稅率: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因此,"營改增"后,安裝屬于建筑服務業,稅率11%.

銷售空調另外提供安裝的稅率怎么算

銷售空調機,安裝費如何做會計分錄

答: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5 967

貸:主營業務收入 5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67

注:主營業務收入=(5850+117)/(1+17%)=5 100(元)

銷項稅額= 5100*17%=867(元).

按照現行的財稅〔2016〕36號 第四十條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本條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有關銷售空調另外提供安裝的稅率怎么算已經講解完了,大家都懂了嗎?銷售空調的稅率與提供安裝的稅率分別是17%和11%,大家計算的時候不要混淆了.會計學堂的官網還有更多內容,歡迎大家來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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