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注冊登記日與評估基準日間的收入
【解答】
注冊登記日與資產評估基準日期間的收入、成本、費用及損益的處理和歸屬,應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原企業實現利潤(或虧損)而增加(或減少)的凈資產,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1.期間如屬增加的凈資產,原則上應上繳主管財政機關,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也可以列入公司制企業的資本公積金,單獨反映,留待以后年度擴股時轉增國家股。
2.期間如屬減少凈資產,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由公司制企業用以后年度國家股應分得的股利補足。
對于國有制企業改制,其在估基準日到注冊登記日期間增減的凈資產如何處理?
由于改制企業在注冊登記日以前仍屬于國有企業,在評估基準日到注冊登記日期間增減的凈資產應作為國家權益的增減事項處理。如屬增加的凈資產,原則上應上繳主管財政機關,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也可列入股份制企業的資本公積,留待以后轉增國家股。會計分錄如下:
借:有關資產等賬戶
貸:應付利潤(或資本公積)
如屬減少的凈資產,經主管財政機關批準,由股份制企業用以后年度國家股應分得的股利補足,分別作分錄如下:
借:應付利潤
貸:有關資產等賬戶
借:利潤分配
貸:應付利潤
上述文中給大家詳細解答了如何處理注冊登記日與評估基準日間的收入,其相關的賬務處理,也給大家舉例出來,僅供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還有什么不明白的,歡迎大家在線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金牌答疑老師在線互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