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會計分錄的區別是什么?
一年內的為短期借款,一年以上的為長期借款。
1、短期借款一般不要計提利息:
貸: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銀行存款
2、長期借款借款付息和計提利息分錄:
計提利息分錄: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長期借款借款付息: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短期借款跟其他應付款有什么區別?
一、概念區別
1、短期借款是指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在一年以內的各種借款,包括生產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等。
2、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二、核算范圍
1、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取得借款的核算(企業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款項時,應簽訂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額、借款利率和還款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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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借款利息的核算;
第三,歸還借款的核算。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長,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額入賬。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業理賬活動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耗費,應作為一項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會計核算也不完全一樣。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計收,或還本付息一次進行,但利息數額不大時,利息費用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計收,或還本付息一次進行,但利息數額較大時,則可采用預提的方式按月預提、確認和費用。
2、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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