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營業外收入屬于“收入”嗎?營業外收入和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有什么區別?
回復: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即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其中“日常活動”,是指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所從事的經常性活動以及與之相關的活動。比如,工業企業制造并銷售產品、商品流通企業銷售商品、保險公司簽發保單、咨詢公司提供咨詢服務、軟件企業為客戶開發軟件、安裝公司提供安裝服務、商業銀行對外貸款、租賃公司出租資產等,均屬于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所從事的經常性活動,由此產生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構成主營業務收入。工業企業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出售不需用原材料等,屬于與經常性活動相關的活動,由此產生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則構成其他業務收入。
企業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活動,不是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所從事的經常性活動,也不屬于與經常性活動相關的活動,由此產生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不構成收入,應當確認為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收入并非營業收入,也非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