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計分錄處理

2017-05-27 09:5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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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是指由于固定資產市價持續(xù)下跌,或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應當將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固定資產資產負債表日存在可能發(fā)生減值的跡象時,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企業(yè)應當將該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固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例】2007年12月31日,丁公司的某生產線存在可能發(fā)生減值的跡象。經計算,該機器的可收回金額合計為1230000元,賬面價值為1400000元,以前年度未對該生產線計提過減值準備。

由于該生產線的可收回金額為1230000元,賬面價值為1400000元,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應按兩者之間的差額170000(1400000—1230000)元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丁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170000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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