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不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有哪些?
答:營改增后一般納稅人取得住宿服務的專用發票可以抵扣稅款,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具有全天開具發票的需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行簡易計稅,現行政策規定小規模納稅人不得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住宿業納稅人有固定經營場所,稅務總局決定自2016年8月1日起,在部分地區開展住宿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專用發票試點工作,待總結試點情況后再考慮擴大試點范圍。
不過,對于一般納稅人不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才是今天小編要說的:
1會計核算不健全
2不能向稅務機關準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者。
3有以下行為,以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專用發票
2)向個人或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買取專用發票面
3)借用他人的專用發票
4)向他人提供專用發票
5)未按規定開具專用發票
6)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
7)未按規定申報專用發票的購、用、存情況
8)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4銷售的貨物全部屬于免稅項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納稅人如已領購使用專用發票,稅務機關應收繳其結存的專用發票
另外,國家稅務總局還規定,納稅人當月購買專用發票而未申報納稅的稅務機關不得向其發售專用發票。
看完了會計學堂給您的整理的本篇文章,對于一般納稅人不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您應該清晰了。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盡在本網站的文章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