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視同銷售行為
視同銷售是指在會計上不作為銷售核算而在稅收上作為銷售、確認收入計繳稅費的商品或勞務的轉移行為。
視同銷售的具體情況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代銷中的委托方;
2、銷售代銷貨物——代銷中的受托方;
3、總分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之間移送貨物用于銷售;
4、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7、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9、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10、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視同銷售怎么計算?
視同銷售計算公式為:視同銷售應納稅額=視同銷售的銷售額×適用稅率。
視同銷售行為是一種特殊性的銷售行為,指的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法的規定將企業部分交易業務確認為銷售行為的過程。
對于視同銷售貨物征稅而無銷售額的,應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1、按納稅人當月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什么是視同銷售行為?整體上來說,通過上文小編老師提及到的關于視同銷售行為的介紹,對于視同銷售行為的定義和具體的行為情況,相信你們讀完上文之后應該都有一定程度上的認知;同時,對于視同銷售行為的計稅和保稅的具體操作知識,在本網站上還有很多課程和會計老師可以幫助到你們的,如果你們對此視同銷售還有什么不太懂的問題,那么就來本網站上找會計老師進行咨詢學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