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銷商品會計分錄如何寫?
答:對于代銷商品的會計分錄,有委托方與受托方之分,如下:
委托方:(1)發(fā)出商品時:
借:委托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委托代銷商品
借: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
(3)收到支付的貸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受托方的賬務處理如下:
(1)收到商品時:
借:受托代銷商品
貸:受托代銷商品款
2、銷售時: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收到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借:受托代銷商品款
貸:受托代銷商品
(4)支付貨款并計算代銷手續(xù)費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主營業(yè)務收入
代銷商品是銷售商品的一種方式,牽涉委托方和受托方兩個方面,處在委托方立場上的商品成為委托方的代銷商品,處在受托方立場上的商品成為受托方的代銷商品。
看完本篇文章,對于代銷商品的會計分錄您知道怎么寫了嗎?會計學堂在這里提醒您,對于代銷商品的會計分錄,一定要記得委托方與受托方。更多精彩內(nèi)容,盡在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