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和代銷的區別
寄售和代銷都是從事商品銷售業務,而且銷售方都沒有貨物的所有權,所有權在委托方或寄售方,這是其共同點.
國內寄售和代銷的區別主要在于:寄售是按寄售人確定的價格來銷售,銷售方一般不得加價,而且是通過專門的寄售商店來銷售,這也是寄售商店的主營業務;而代銷方可以按委托方確定的價格來銷售,也可以加價來銷售.
代理和寄售有什么區別
一、含義有差別.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托,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
寄售是一種有別于通常的代理銷售的貿易方式.它是指由寄售人(委托人或貨主) 先將準備銷售的貨物運往寄售地,委托當地的代銷人(受托人) 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由代銷人代替寄售人在當地市場上進行銷售.
貨物售出后,再由代銷人按協議規定的方式與寄售人結算貨款的一種貿易方式.
二、在銷售貨物中扮演的角色不一樣.
委托人與代理人簽訂代理協議,授權代理人在一定范圍內代表他向第三者進行商品買賣或處理有關事務.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范圍所作的行為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直接對委托人發生效力,即代理人是在授權范圍內以委托人的名義行事.
同時代理協議一般規定有非競爭條款,即在協議有效期內,代理人不能購買、提供與委托人的商品相競爭的商品或為該商品組織廣告;代理人也無權代表協議地區內的其它相競爭的公司.寄售則沒有這樣的要求.
寄售人(委托人或貨主)和代銷人(受托人) 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由代銷人代替寄售人在當地市場上進行銷售.貨物售出后,再由代銷人按協議規定的方式與寄售人結算貨款.寄售人與代銷人之間是委托代售關系.
三、銷售的渠道有別.
一)代理商銷售渠道,從制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制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2)制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制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二)寄售銷售渠道:制造商→寄售→消費者
寄售方式是憑實物買賣.貨物與買主直接見面,利于促進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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