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調整跨期收入時需要調整稅費嗎?
形成利得,其相應的會形成應納稅所得額。
收入的調整,相應的調整增值稅及其附加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8號)第十九條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一)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審計調整跨期收入時需要調整稅費嗎相關閱讀
審計出來的跨期費用如何做會計調整?
1、錯賬更正。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成本費用科目)這里要用負值表示啊。
所以沒有貸方了,如果軟件通不過的話,就設置一下就解決了。
成本費用除了結轉之外,不用走貸方啊。
2、然后再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上文針對審計調整跨期收入時需要調整稅費嗎這一問題做出了詳細的解答,審計出來的跨期費用如何做會計調整?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