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發票開錯可以重開嗎
如果這張紅字發票未抄稅,則只需將此紅字發票先進來行作廢,然后直接再重新開具一張紅字發票即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條規定,"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自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知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開票有誤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道2014年第73號文件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紅字發票信息表填錯了怎么辦?
答: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紅字發票信息表系統內還沒有上傳到稅務局的話,則可以在系統內作廢,重新填開紅字發票信息表上傳.
第二種情況是紅字發票信息表系統內已經上傳到稅務局的話,帶上紙質《紅字發票信息表》(系統內打印的,加蓋企業公章)、撤銷紅字發票信息表情況說明(加蓋企業公章),經辦人身份證件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撤銷.
發票開錯后作廢沖紅有講究
發票未跨月且符合作廢條件可即時作廢
企業剛認定為一般納稅人,8月不小心開錯了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過了幾天才發現,現在不知如何是好.
根據相關規定,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發生了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可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該工作人員特別提醒,作廢發票必須收回原發票全部聯次.
不符合作廢條件的"錯票"該怎么處理?
若開錯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直接開具負數增值稅普通發票沖紅處理即可.這類情況,開具紅字發票不需要申請,但應注意:如果是開票有誤的,應收回原發票全部聯次;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
若是開錯了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且不符合作廢條件,也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納稅人無需到辦稅服務廳,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操作即可完成.納稅人在系統中填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或《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上傳經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銷售方憑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負數專用發票.
《信息表》是由購貨方還是銷貨方來填開,也需要區分具體情形.專用發票已交付購買方的,由購買方填開并上傳.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或者購買方拒收的,由銷售方于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填開并上傳.
紅字發票開錯可以重開嗎?會計學堂小編告訴大家,大家要先了解這種紅字發票有沒有抄稅,如果沒有抄稅的話就可以作廢重開,如果已經抄稅了,就只能去稅廳辦理撤銷,大家如果看完本文內容還想了解更多相關財務知識可以繼續關注本網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