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發票就不能稅前扣除了嗎?
這7項支出不需發票就可以稅前扣除!!
1、支付個人500元以下零星支出
像上述修鎖費用、水果攤買水果的案例,其實只需要取得一張個人開具的收款憑證就可以.也就是只需收據完全可以入賬并稅前扣除.
提醒:支付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支出不到500元的不需要發票.
附件:只需收據,但是需要注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就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原始依據.
2、工資薪金支出
提醒:企業平時支付職工的工資不需要發票.
附件:完成個稅申報的工資表、工資分配方案、考勤記錄、付款證明等證實合理性的工資支出憑證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原始依據.
3、現金性福利支出
好多企業逢年過節向職工發放過節費、福利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等,也不需要取得員工開具的發票.
提醒:企業過節發放職工的現金性福利不需要發票.
附件:過節費發放明細表、付款證明等福利支出憑證可以作為按照稅法標準稅前扣除的原始依據.
4、支付差旅津貼
提醒:支付因公出差人員的差旅補助不需要發票.
附件:差旅費報銷單,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憑真實、合法的憑據準予稅前扣除,差旅費真實性的證明材料應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
企業差旅費補助標準可以按照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或經企業董事會決議自定標準.
5、支付員工誤餐補助
提醒:支付員工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不需要發票.
附件:誤餐補助發放明細表、付款證明、相應的簽領單等作為稅前扣除的合法有效憑證.
6、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違約金支出
提醒:好多企業經常遇到由于各種原因導致合同未履行,需要支付對方違約金,這項支出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行為,不需要取得發票.
注意:憑雙方簽訂的提供應稅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協議、雙方簽訂的賠償協議、收款方開具的收據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仲裁機構的裁定書等就可以稅前扣除.
7、企業繳納的相關責任險也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附:相關政策
1、根據6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2018年第28號公告中規定:
第九條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征點.
2、《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七條
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3、《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規定,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元;
(二)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
(三)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五十條規定,增值稅起征點幅度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現就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有關稅務處理問題公告如下:企業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本公告適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通過上面的案例和政策依據我們可以發現,其實,在日常工作中,好多支出是不需要取得發票就可以稅前扣除的.你學會了嗎?
沒有發票就不能稅前扣除了嗎?上文小編為大家介紹了這個內容是如何處理的,關于稅前扣除的哪七項不需要發票也能扣除就介紹到這,上述是有政策介紹的,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