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納稅期限
答:⑴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⑵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⑶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⑷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⑸ 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企業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6)代扣代繳所得稅,一定要在代扣代繳七日內上繳國庫。
什么是代扣代繳
代扣代繳是指按照稅法規定,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負責對納稅人應納的稅款進行代扣代繳的一種方式。即由支付人在向納稅人支付款項時,從所支付的款項中依法直接扣收稅款代為繳納。其目的是對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稅源實行源泉控制。
以上詳細介紹了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納稅期限是怎樣的,也介紹了什么是代扣代交。作為一名企業的會計人員,特別是主管稅務的會計人員,一定要非常清楚代扣代繳是需要在代扣代交之后的7日內上交國庫的。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