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按照《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的規定,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94號),首次明確了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具體的請看下文。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按照《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的規定,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94號),首次明確了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相關問題,之后《關于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補充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9號)(以下簡稱9號公告)又對該函的有關規定作了補充規定。因此,企業年金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企業年金無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待遇:
國稅函[2009]694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年金的個人繳費部分,不得在個人當月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扣除。這就是說企業年金個人繳費部分也要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一,甲公司實行年金計劃,公司總經理李某月工資10000元,2018年12月,公司已向其年金賬戶繳存當月應繳金額3000元,其中企業繳費2000元;個人繳費1000元。該月李某應繳多少個人所得稅?
由于年金中個人繳費1000元,不得在其當月工資、薪金中扣除,因此,李某應繳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745元[(10000-3500)×20%-555]。
國稅函[2009]694號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對于企業年金的企業繳費計入個人賬戶的部分(以下簡稱企業繳費)是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在計入個人賬戶時,應視為個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不與正常工資、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費用,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當期應納個人所得稅款,并由企業在繳費時代扣代繳。
二、李某年金企業繳費部分應繳個人所得稅95元(2000×10%-105):
兩項合計應繳840元(745+95),李某實際到手的工資為8160元(10000-1000-840)。
企業年金如何繳納和申報個人所得稅
一、企業年金如何繳納和申報個人所得稅
企業繳納的企業年金合并到個人當月工資,一并計算個人所得稅。
二、什么是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三、相關法律法規
《企業年金辦法》
第三條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為每個參加企業年金的職工建立個人賬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資運營。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并入企業年金基金。
第四條企業年金有關稅收和財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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