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作用
盈余公積金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盈余公積按其用途,分為法定盈余公積和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積在其累計提取額未達到注冊資本50%時,均按稅后利潤10%提取,公益金按5%-10%提取.
企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和盈余公積的用途,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彌補虧損
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應由企業自行彌補.彌補渠道有三種:
(1)以前年度稅前利潤.
(2)以后年度稅后利潤.
(3)盈余公積金.
(二)擴大企業經營規模或者轉增資本金
轉增資本后,所留有的該資本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25%.
(三)分配股利
原則上企業當年沒有利潤,不得分配股利,如為了維護企業信譽,用盈余公積分配股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后,該項公積金仍有結余.
(2)用盈余公積分配股利時,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過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
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在于各自提取的依據不同.
法定盈余公積的提取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
任意盈余公積的提取則由企業自行決定.
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作用都有什么?其實不少學員讀完小編老師講解的文章后,對此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都是有所了解的,并且其中兩種不同公積的作用都有一定的提及,如果你們對此講解的文章有疑問,不妨來這里進行搜索,這里很多會計知識都是可以免費查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