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業保薦費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24號)第二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擔保費,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對利息所得規定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上述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擔保費,是指中國境內企業、機構或個人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租賃、工程承包等經濟活動中,接受非居民企業提供的擔保所支付或負擔的擔保費或相同性質的費用.綜上所述,你公司向境外擔保企業支付的擔保費用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可以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五十一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所得,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機構、場所,符合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
查賬征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文件第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第五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于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核定征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 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薄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特殊行業、特殊類型的納稅人和一定規模以上的納稅人不適用本辦法.上述特定納稅人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明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77號)文件規定,國稅發〔2008〕30號文件第三條第二款所稱"特定納稅人"包括以下類型的企業:
(一)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務院規定的一項或幾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不包括僅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免稅收入優惠政策的企業);
(二)匯總納稅企業;
(三)上市公司;
(四)銀行、信用社、小額貸款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擔保公司、財務公司、典當公司等金融企業;
(五)會計、審計、資產評估、稅務、房地產估價、土地估價、工程造價、律師、價格鑒證、公證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專利代理、商標代理以及其他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
(六)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以上整理的資料內容,就是我們針對"非居民企業保薦費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這一問題的全部解答.根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可知,非居民企業也是需要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如果非居民企業的保薦費是源于中國境內的話,企業所得稅肯定是需要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