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逾期未認證如何解決
方式一:合規方式
法規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0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但由于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未能按照規定期限辦理認證、確認或者稽核比對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逐級上報,由省國稅局認證并稽核比對后,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
行成思語: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增值稅、消費稅有關涉稅事項辦理程序的公告,從總局授權至省局.
里面可以靠的原因有:
1.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2.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導致逾期;
3.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扣稅憑證,納稅人不能正常履行申報義務,或者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絡故障,未能及時處理納稅人網上認證數據等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4.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及時傳遞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納稅人變更納稅地點,注銷舊戶和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過長,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5.由于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6.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交資料:
應報送如下資料:(一)《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申請單》;(二)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情況說明.(三)客觀原因涉及第三方的,應提供第三方證明或說明.(四)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電子信息;(五)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復印件.
方式二,開具增值稅紅字發票
(網上有人實驗成功,具體沒有操作過,不知道是否系統已封該路徑)
法規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已經將過期未認證發票開紅字放寬,沒有之前那么嚴格了.
操作
除了客觀原因(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以及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外,如果銷售方愿意配合開具紅字發票的,還是可行的,由開票方開具.
風險:
開票方行政處罰,購買方面臨進項稅不得扣除,其他處罰.
應對:
會通過大數據篩查,超過360天,紅字后開具一樣的發票的情況,就可鎖定了.那么開票的時候,要把備注欄進行修改,與之前發票不一致,開票備注等信息進行修改.
重要提示:如果可以,這樣做,有風險,不合規.
方式三,再開一張發票
受票方強勢的話,可能就會有這種無理要求,但是如果開票方這樣處理了,有虛開發票的問題.
未認證發票丟失怎么辦?
答:發票已開出但未認證時丟失,分為3種情況處理:
1、丟失發票聯:
①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到主管稅務機關(正常)認證;
②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
③并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2、丟失抵扣聯:
①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正常)認證;
②將專用發票發票聯作為記賬憑證;
③并用專用發票發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3、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
購買方的處理方式:
①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
②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
③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發票逾期未認證如何解決上文就介紹到這,這個有幾個步驟,首先是客觀原因可以申請逾期認證抵扣的,其次就是可以開具增值稅紅字發票,或者是在開一張發票,每一個處理方式都是需要會計去衡量利弊的,更多財稅方面的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