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應收利息逾期未收回能否沖減利息收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貸款利息收入確認問題的公告
》(2010年第23號)規定,屬于逾期貸款,其逾期后發生的應收利息,應于實際收到的日期,或者雖未實際收到,但會計上確認為利息收入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即金融企業逾期90天仍未收回的貸款利息,可以按收付實現制確認營業收入,也可以按會計確認利息收入的日期確認稅務利息收入.
上述所稱金融企業,是指銀行(包括國有、集體、股份制、合資、外資銀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
根據上述規定,基金公司不屬于金融企業,不能按上述規定執行,因此基金公司的借款自結息日起90天后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收入應繳納增值稅.
金融機構貸款應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是否應該沖減利息收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貸款利息收入確認問題的公告》(2010年第23號)規定,屬于逾期貸款,其逾期后發生的應收利息,應于實際收到的日期,或者雖未實際收到,但會計上確認為利息收入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即金融企業逾期90天仍未收回的貸款利息,可以按收付實現制確認營業收入,也可以按會計確認利息收入的日期確認稅務利息收入.
上文小編講述了貸款應收利息逾期未收回能否沖減利息收入,真的收不回來時,自然要沖減的,其中包含的內容比較多,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相關處理,看完上文各位是否也對兩種票據有了一些了解呢?如果還對其他的會計知識感興趣,歡迎前往官網來學習.